人才培养
【招聘】海警2019年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日期:2019-01-15  来源:就业信息  阅读:5777

经批准,海警某部2019年面向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19所高校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研究生计划15名到基层工作。标准条件、专业数量和方法步骤先行公布,随后将陆续公布招生简章及有关工作安排,接受应届毕业生报名。具体如下:

一、标准条件

(一)政治条件。选拔招录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应征公民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学业条件。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29周岁(截止时间为20198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四)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军后卫〔2016305号)。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中共党员、员工干部、三好员工和曾服现役的,以及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二、专业数量(详见附表)

(一)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2名,补充舰艇工程师岗位。

(二)小语种专业13名,其中,朝鲜语5名、越南语4名、日语3名、马来语1名,补充翻译岗位,原则上招录研究生,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因院校与专业存在对应关系,所学专业与计划专业不一致(含相近专业)或者不在拟招录院校范围内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报名。1月上旬,通过拟招录院校内部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先公布招录标准条件、专业数量和方法步骤,随后公布招生简章及有关工作安排,接受考生报名。

(二)实地考察审档。2月中旬前,派出考察组到相关院校,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档案材料审核和德才表现考察,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三)组织集中考核。2月底前,集中组织考核人员进行身体心理检测、知识能力考试和体能素质考核。

(四)确定初选对象。3月上旬前,拟制初选对象方案,按程序确定初选对象及拟补充具体岗位,与初选对象签订协议,组织填写入伍审批报告表。

(五)上报审核批准。3月下旬,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按程序报上级审批。

郑重声明: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以此为名实施的各种诈骗行为。